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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爆发增长,倡导多元共治体系、促进直播音乐版权正版化

2021-09-03 转载

   最近,一名女网红因为去年底在自己的视频账号上发布了一段宠物猫闻自己脚的画面,配乐是国窖1573的广告音乐,被泸州老窖起诉。很多网友评论说,自己也经常玩这些短视频软件,通常看到哪段音乐合适就用哪段,压根儿就没想过版权的事情。

  在数字经济爆发式增长的背景下,我国已成为全球最为庞大、生机勃勃的数字社会。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6月,我国有8.88亿人看短视频、6.38亿人看直播,短视频、直播正在成为全民新的娱乐生活方式。

  而在拍短视频和直播过程中,主播们对热门歌曲的再创作和演绎已经常态化,一般观众似乎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的。但其实,当每首BGM触动你心,让你欢喜让你忧的时候,对平台和主播来说,其实都是有很大的侵权风险的。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只要在直播中使用的音乐,就必须要取得表演权的许可。如果直播被录像保存,可以随时点播的话,还需要获得复制权。

  随着应用场景和使用方式的不断革新,数字音乐在迈向新的增长阶段的同时,关于数字音乐版权侵权的案例也常常引发社会大范围的关注。艾媒咨询调研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35.5%的在线直播用户关注到直播侵权现象。各直播平台和主播都在努力向音乐版权规范化靠拢,积极出台一系列应对措施。

  网络直播音乐侵权案件频发,版权方和主播处境“两难”

  当前,互联网内容平台的数字作品纠纷大量爆发,其中音乐作品纠纷排名居前。今年6月初,广州互联网法院发布互联网内容平台案件审判情况。广州互联网法院成立2年多来,审理涉内容平台纠纷49679件,其中涉数字作品的网络著作权纠纷为46798件,占比94.2%。从被诉侵权客体分析,排名最前列的是音乐作品。

  因为以主播为被告维权难度较大,权利人一般直接以直播平台为被告,追究其法律责任,希望以此促进直播平台规范管理,与音乐作品权利人签订授权合作协议,建立歌曲白名单曲库。近年来,已有多家直播平台因主播在直播间表演未经授权的歌曲产生法律纠纷。法院判定直播平台担责,一般会考虑其侵权方式、侵权情节、主观过错、获得收益等因素。

  2018年,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当时的斗鱼主播冯提莫在未征得歌曲《恋人心》词曲作者及音著协许可的情况下,在直播中在线播放《恋人心》(时长约1分1秒)为由,将斗鱼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使用《恋人心》歌曲,并赔偿著作权使用费等计4万余元。法院认为,斗鱼因其平台中的音视频内容获得收益,故其获悉视频存在侵权内容后的删除行为不能免责。法院一审判决的结果是,斗鱼赔偿2000元及因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3200元。

  2019年9月,“MCN商用音乐侵权第一案”以papitube旗下公司败诉赔偿VFine相关损失告终。

  这些案例背后,其实都是音乐版权归属缺失、授权确权流程繁杂所导致的问题。

  当下,随着行业版权意识的提升,越来越多的主播在直播音乐的选择上也相当重视,他们越来越愿意使用正版音乐做BGM或翻唱演绎,这样也能避免因侵权带来的赔偿和声誉受损。但在现实实践中,却遭遇单曲采购成本高、授权手续复杂耗时或根本不知道去哪获得授权等困难。

  而对短视频或直播平台也难度不小,且不说平台获取所有音乐版权授权难度极大,即使成型也需要数额巨大的成本,同时还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进行相关技术研发和运营管理,以便对侵权内容及时排查并进行下架;版权方如何监测、发现侵权行为,之后又如何取证、维权,同样是步履维艰。同时,行业也在呼唤从事后侵权赔偿转向事前主动保护,探索用技术和工具来规模化、低成本地解决直播音乐版权问题。

  这样的多方困境现实存在,因此虽然行业经常出现侵权案例,但却无法有效妥善解决根本问题,导致侵权案例依然频发。

  多元共治体系有待完善

  我国直播行业亟需一个桥梁,来解决音乐版权授权与主播、直播平台的困境。

  其实在海外,解决音乐版权问题已经有比较成熟的做法。如谷歌旗下拥有20亿月活的流媒体平台YouTube,在用户上传歌曲时,其Content ID系统已能够进行鉴别。一方面,YouTube通过技术将匹配的音乐收入给到原创作者,营造“良币驱逐劣币”的版权生态;另一方面,建立庞大的音频库为创作者提供方便,直接为内容创作者带来收入。

  在国内,也已经有音乐服务平台在做类似的探索。8月,腾讯音乐推出国内首款面向直播行业多平台的正版音乐授权SaaS系统“音速达引擎”。主播可通过“音速达引擎”小程序选择歌曲、获得授权、费用支付等一站式自助服务,安心使用海量正版音乐。

  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的数字化转型也在不断加速,新的网络文化业态层出不穷,网络版权环境逐渐向好。但同时,如何建立健全数字经济多元共治体系,也成为业内关注的重点。在政府监管、平台自治、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体系下,通过法律规范明确不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让企业、个人和相关部门在各自边界内依法依规使用版权资产,成为新时期版权大保护格局下的主要目标。

  基于音乐在新场景、新渠道的授权使用情况,新《著作权法》也在去年更新,并于今年6月1日开始施行。其中,新《著作权法》也响应了行业的呼声,在第四十五条明确了网络直播中使用音乐应该向录音制作者支付报酬。同期,由中国版权协会推出的“中国版权链”正式上线,旨在利用新技术加强版权保护,提升网络版权管理和保护水平。

  不少音乐行业从业者也在不断探索,力图完善和促进平台的音乐版权保护意识,改善行业版权生态,推动直播、短视频行业更良好的市场环境。2021年3月,专注正版音乐授权与交易的MUSINESS与快手达成版权音乐合作,为其短视频提供正版背景音乐授权。

  行业人士认为,在新《著作权法》实施之下,直播音乐正版化是大势所趋。如果能够效仿国际成熟做法,建立更好的互联网授权基础设施,推出中国自己的、有行业影响力的海量曲库正版音乐授权平台,扩大授权场景,施行透明结算,或将对主播和版权方的权益实现双向保护,让所有“内容创作者”的价值都得以保护和彰显,进而维护音乐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音乐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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